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政府信息公开

酒类产品消费提示

发布时间: 2026-09-08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【字体:大中小 】

为规范酒类产品经营活动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,防范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、误饮中毒等风险,按照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部署,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:

一、选择正规渠道,拒绝来源不明酒类产品。

1.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、超市、品牌专卖店、正规电商平台购买酒类产品,谨慎通过私人推销、非正规直播带货等渠道购买,不买来源不明、价格异常偏低、无正规标识的酒类产品。2.不购买、不饮用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日期、无合格证明的“三无”酒类,不购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。3.购买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、收据、电子订单、支付记录等凭证,便于维权溯源。

二、仔细查验标签,认清产品真实信息。

1.认真查看产品标签标识,产品名称、酒精度、配料表、生产日期、生产者名称及地址、食品生产许可证号、执行标准、贮存条件等信息应清晰完整。2.警惕以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、葡萄酒、果酒、黄酒等产品,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等掺杂掺假行为,请勿购买配料表、执行标准与宣传不符的酒类产品。3.坚决抵制标注或宣称 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、军队等违规虚假宣传的酒类产品。

三、警惕虚假宣传,理性看待产品功效。

1.酒类属于普通食品,宣称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等功效的宣传均属虚假宣传,切勿轻信 “治病酒”“养生酒”等虚假噱头。2.不盲目自制、饮用泡制酒,不喝成分不明、来源不清的自泡酒。

四、依法维护权益,积极举报违法行为。

如发现购买的酒类存在假冒伪劣、掺假掺杂、标签虚假、“两超一非”、过期变质等问题,或遭遇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假冒侵权等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 

 

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9月8日